项目概况: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XCQ[BX]2024027(1)
项目名称: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年报审计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数量(服务期限):1年
简要服务要求:要求供应商为交投集团及所属纳入合并范围和实质性管理的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出具合并范围含交投集团合并审计报告及说明和属纳入合并范围和实质性管理的分子公司的所有合并年报审计报告、所有个别年报审计报告及说明。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要求供应商在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前三季度的预审工作,并在次年4月20日前出具正式的交投集团合并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应答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其他供应商(不包含自然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时间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 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相关处罚记录等情况的声明 | ①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②供应商当前应非处于被监管机构暂停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状态,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被监管机构暂停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处罚的记录;供应商应对采购活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以上处罚进行书面声明。 ※纸质应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信息查询结果 | ①供应商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上述网站获取的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②查询结果的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未提供的,以比选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a10比选保证金 |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公开比选活动。 ②供应商应当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录予以佐证。 |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层有信公司业务部
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业务部)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先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应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比选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应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应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公司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址:www.ndcqjy.com
邮箱:1740499643@qq.com
其余详见比选文件及附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4-18层
联系方法:龚女士0593-6100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彭女士0593-2292676
联系方式: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93-2292676
2024年10月9日